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宁党发〔2019〕9号)有关要求,现将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予以公开。
平罗县人民检察院
2022年6月7日